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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方案 (2021-2023年)
2021-02-26 11:06:23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 [ 2019 ] 590号)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 [2019] 3514号)文件, 《深圳市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深发改〔2019〕1189 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知》(深发改〔2020〕317 号)等文件,制定并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方案。
一、企业建设基础
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南方”)于1985年成立,是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股权)共同出资成立的,其前身是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依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专业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政自收自支,是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公司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计量认证(CMA)实验室、CNAS、美国A2LA、德国大众认可实验室、国内外认证机构等各类资质授权;检测能力覆盖电子信息、通信、汽车电子、新能源、家电、照明、工业品、安防、玩具、化学、环境和食品接触容器等产品领域;检测类别涵盖CCC、 CQC、节能、能效标识、中国RoHS、金太阳、美国能源之星、委托测试以及 CB、 CE(含RoHS)、UL、TUV、PSE、VCCI、GS等国际认证领域。
中检南方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佛山环保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中检南方于2020年8月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建设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获得培育入库资格,联合招收和培养检测认证专业现代学徒制学生。公司每年均有不同院校的学生到本司进行实习,寒暑假也接纳部分在校生到各岗位进行实习。
二、建设思路及目标
在未来三年的时间里,中检南方在巩固以往校企合作所取得的成果下,将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各种模式。本司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高效率、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检测(科研)队伍和功能丰富的检测场地,能为所有有志于检测认证行业的学生提供各种的实习岗位及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实践,掌握所学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实现学以致用,贴近企业。
中检南方将坚持“人才培养、合作就业、校企联动、合作发展”的紧密型校企合作机制,为高校学生定制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合作与交流,与高校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全面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产学共赢的局面。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中检南方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方式确定为:学生就业培训、科研项目合作、学术交流、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一)学生就业培训
通过校企合作,利用高校高端人才的输出、智力输出,解决企业在招聘难,用工难等问题,同时为高校提供见习岗位,为毕业群体提供实习岗位及就业岗位。
(二)科研项目合作
充分利用双方现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借助高校的科研师资力量,开展科研活动。重点合作领域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联合开发;新技术新标准的共同研制开发。双方在科技前沿、示范应用的方面的深度合作。
(三)学术交流
与合作高校开展技术研讨活动,及联合举办相关学术交流会议,行业峰会等,以扩大双方在学术、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力,推进检测认证能力更新升级,拓展企业业务范围及行业影响力,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四)职业人才培养
企业按照新型学徒制要求,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四、预期成果
通过学徒制等形式的校企合作,为本司或其他同行业引进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增加高素质检测认证人才的储备和输出。2020年至2023年,三年内建立产教融合机制,开展学生下企业实训工作,开展每个学生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实训工作,每年至少接纳20名以上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来企业实训;双方以开展项目合作、共有知识产权等形式,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联合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技能培训等支撑。使得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同步推进、紧密对接,进一步拓宽公司人才视野,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团队科研创新能力,为公司检测认证技术创新注入新动能,全面增强公司整体影响力与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双方在合作项目中,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资金用途使用,严把项目资金关,内部定期检查,严禁项目资金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职责明确
与合作单位签订必要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义务,及合作范围及内容,保障学生在企业实训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确保学生完成实训任务,同时学校为企业人员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三)加强沟通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中,双方要定期沟通,就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学生实训、学术交流等过程进行不断的改进,以提高双方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